員工服務
代理參加企業保險個人退休申報服務指南
發布日期:2016-06-04 瀏覽次數:1366
一、事項名稱:代理參加企業保險個人退休申報
二、設定依據:
1、《關于印發<安徽省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管理規定>的通知》(勞社〔2008〕45號);
2、《關于開展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工作的通知》(合勞辦 〔2000〕222號)。
三、申請條件:
在合肥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所辦理檔案托管、繳納社保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辦理退休手續的代理人員。
四、辦理材料:勞動保障手冊或身份證、二寸彩照1張。
五、辦理地點: 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要素大市場C區合肥市人力資源市場3樓35-36號窗口。
六、辦理時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10日前
七、聯系電話:0551-62729944
八、辦理流程:
1、代理正常退休申報:
符合退休條件的代理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10日前到窗口申請,領取填寫《合肥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情況信息表》并到居住地社居委蓋章→代理機構到審批機構為代理人員辦理退休申報、醫保到齡審核手續→當月23日前(節假日除外)代理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和二寸彩照1張、《合肥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情況信息表》到受理窗口領取退休證、養老金存折介紹信并辦理醫療保險到齡確認享受手續(2003年12底前失業的或企業有預留計生獎勵基金的代理退休人員攜帶養老金審核計算表、獨生子女證、失業證申報計劃生育獎勵)→年底代理機構集中向退休人員居住地街道移交檔案→檔案未移交街道的退休人員每年攜帶身份證到代理機構辦理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退休人員死亡后,法定繼承人攜帶“死亡申報表”、死亡證明書、火化證明、戶口注銷復印件申請辦理死亡撫恤喪葬費)。
2、代理特殊工種退休申報:
曾從事特殊工種的代理人員需提前向窗口申請→代理機構于每月10日或20日向審批機構報送代理人員檔案→審批機構審核后,代理機構告知代理人員能否辦理退休手續→如能辦理,后續工作與正常退休申報手續相同。
九、表格下載
合肥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情況信息表.doc
二、設定依據:
1、《關于印發<安徽省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審批管理規定>的通知》(勞社〔2008〕45號);
2、《關于開展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工作的通知》(合勞辦 〔2000〕222號)。
三、申請條件:
在合肥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所辦理檔案托管、繳納社保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辦理退休手續的代理人員。
四、辦理材料:勞動保障手冊或身份證、二寸彩照1張。
五、辦理地點: 合肥市濱湖新區南京路2588號要素大市場C區合肥市人力資源市場3樓35-36號窗口。
六、辦理時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10日前
七、聯系電話:0551-62729944
八、辦理流程:
1、代理正常退休申報:
符合退休條件的代理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10日前到窗口申請,領取填寫《合肥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情況信息表》并到居住地社居委蓋章→代理機構到審批機構為代理人員辦理退休申報、醫保到齡審核手續→當月23日前(節假日除外)代理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和二寸彩照1張、《合肥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情況信息表》到受理窗口領取退休證、養老金存折介紹信并辦理醫療保險到齡確認享受手續(2003年12底前失業的或企業有預留計生獎勵基金的代理退休人員攜帶養老金審核計算表、獨生子女證、失業證申報計劃生育獎勵)→年底代理機構集中向退休人員居住地街道移交檔案→檔案未移交街道的退休人員每年攜帶身份證到代理機構辦理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退休人員死亡后,法定繼承人攜帶“死亡申報表”、死亡證明書、火化證明、戶口注銷復印件申請辦理死亡撫恤喪葬費)。
2、代理特殊工種退休申報:
曾從事特殊工種的代理人員需提前向窗口申請→代理機構于每月10日或20日向審批機構報送代理人員檔案→審批機構審核后,代理機構告知代理人員能否辦理退休手續→如能辦理,后續工作與正常退休申報手續相同。
九、表格下載
合肥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情況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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