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服務
失業人員提檔
失業人員提檔
一、事項名稱 失業保險關系轉出
二、設定依據
1.《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258號令)
2.《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勞動保障部8號令)
3.《安徽省失業保險規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26號)
4.《合肥市失業保險辦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8號)
三、申請條件
1.外地戶籍人員在本市就業,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2.在本市辦理失業登記后,戶口遷往外地的失業人員。
四、辦理材料
(一)原本市戶籍轉移
1.已轉入異地的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
2.《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勞動和社會保障手冊》或《失業證》;
3.轉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調檔函》、《聯系函》。
(二)外地戶籍轉移
1.外地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
2.本人1寸免冠照片二張;
3.轉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調檔函》、《聯系函》。
五、辦理地點
外省城鎮戶籍失業人員:合肥市政務區政務環路88號合肥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一樓大廳合肥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2、3、4號窗口;
非本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外省城鎮戶籍除外):到失業前單位所在區失業登記窗口辦理;
原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各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保險窗口。
六、辦理時間
每月第四個工作日開始受理業務。
七、聯系電話
合肥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 63536382
瑤海區就業保障服務中心: 64493232
廬陽區就業保障服務中心: 65699350
蜀山區就業保障服務中心: 65597570
包河區就業和百幫創業服務中心: 63357140
合肥高新區社會保障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心:65315587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勞務中心: 63810057
合肥新站區綜合開發試驗區行政服務中心: 65777232
八、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15個工作日內向合肥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開發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轉移失業人員檔案材料,失業人員持合肥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開發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轉遷聯系函到戶籍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轉入失業保險關系,持對方出具的調檔函和失業保險轉移聯系函自終止(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到合肥市辦理調檔和失業保險轉移手續。
